各系、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根据《蚌埠医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暂行办法》(院师管字[2004]02号),学校决定对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进行培养期届满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各单位接文后对培养期届满的青年教师和导师的有关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并认真开展自查、总结。
2、人事处、教务处牵头抽调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在下学期初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青年教师培养登记表》填写情况、培养计划完成情况、教学工作情况(含教案、试讲记录、听课记录、教学效果)、科研工作情况、培养成效、培养总结等。考核主要采取查阅相关材料、座谈、访谈、青年教师试讲等方式进行,具体考核表见附件。
3、学校将在考核基础上评选出优秀指导教师并给予表彰。对于考核不称职的指导教师,学校将取消其指导教师资格和相关待遇。对考核不合格,不能履行教师职责的青年教师,学校将按相关政策办理转岗或解聘手续。
附:1、蚌埠医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届满考核表
2、培养期届满的青年教师一览表
蚌埠医学院人事处
蚌埠医学院教务处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