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人〔2015〕35号
关于开展2015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考核
的通知
各系、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根据《蚌埠医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暂行办法》(院师管字[2004]02号),学校决定对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进行培养期届满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各单位接文后对青年教师和导师的有关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并认真开展自查、总结(具体名单见附件1);
2、青年教师将经系部认可、盖章的各项材料装袋于1月13日前上交人事处406办公室(材料分为九类,具体见附件2),涉及论文、课题、获奖等材料需经教务、科研等部门审核、盖章;
3、人事处、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1月14日、15日下午,考核地点在行政楼微格教室(B108室)。青年教师在指定的时间内到考核地点采用PPT汇报的形式接受考核(考核标准见附件3,汇报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有特殊情况无法在指定时间参加考核的,请提前与人事处406办公室联系,在时间范围内稍作调整。
4、学校将在考核基础上评选出优秀指导教师并给予表彰。对于考核不称职的指导教师,学校将取消其指导教师资格和相关待遇。对考核不合格,不能履行教师职责的青年教师,学校将按相关政策办理转岗或解聘手续。
附:1、2013年进校的青年教师一览表(含考核时间安排)
2、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上报材料分类
3、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标准
蚌埠医学院人事处
蚌埠医学院教务处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