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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8-30 点击数:

院人〔2013〕28号

 

 

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各系、部,各直属部门、附属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3年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前培训的目的及意义

    高等学校岗前培训是高校青年教师掌握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端正教育思想,较快达到岗位职责要求的一项基本训练和重要环节,对于青年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技能和教学水平,加强职业道德培养,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具有重要意义。按照省教育厅“先培训、后聘任;不培训、不聘任”的原则,各有关单位及参训学员思想上一定要高度重视,培训期间,尽可能不安排学员教学、医疗任务或其他工作,以保证学习时间。

    二、岗前培训的范围

    2013年新进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岗前培训的内容

    根据规定,岗前培训主要课程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教学科研方法论》(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学历以上毕业的教师参加岗前培训,个人申请经批准后可免修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另有4门网络在线课程纳入岗前培训选修课程。同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针对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需要,有重点地安排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和方法方面的专题讲座、典型报告、优秀教师课堂教学观摩、课堂教学实践活动等,具体安排见附表。

    四、岗前培训的学习形式及有关规定

    1、岗前培训采取脱产培训和业余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培训结束后,由教育厅统一组织结业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为了切实提高培训效果,培训实行结业考试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评定岗前培训成绩。其中结业考试成绩占70%,平时考核成绩占30%,结业考试成绩与平时考核成绩必须同时达到各自权重的60%以上,方可认定合格。考试合格者,由省教育厅颁发《安徽省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考试成绩不合格者须参加下一年度重修、补考。

    岗前培训的成绩计入教师继续教育档案,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必备条件之一。未取得《安徽省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者不能申报教师资格,不予兑现晋级工资。

    2、严格执行考核管理制度。为保证培训质量,累计病、事假缺课超过30课时或旷课10课时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

    3、岗前培训结束后,每人应撰写一份《学习与思想小结》。

    4、岗前培训结束后,新教师回所在单位进行教学实践,各系部应为每位青年教师选派经验丰富的高年资教师做指导教师,学年末由指导教师和所在系、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态度、教育教学能力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学校人事处,作为转正、定级、定职及培训进修的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2013年岗前培训课程安排

 

                        蚌埠医学院师资管理办公室

 一三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

2013年岗前培训课程安排

上课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