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师资〔2013〕04号
关于报送2013年新进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院师资[2004]02号《蚌埠医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各系部要认真制订2013年新进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明确导师与青年教师对应关系,并督促落实相关工作。名单及计划确定后于11月14日下班前报人事处406办公室(纸质版盖系部公章,附送电子版)。
特此通知。
附:1、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系部上报一览表
2、蚌埠医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暂行办法
蚌埠医学院师资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