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人〔2014〕01号
关于开展2013年兼职教授考核的通知
各处、室,各系、部,各直属部门、附属单位:
为了规范兼职教授的管理,充分发挥人才资源作用,学校将开展兼职教授考核工作。请有关系部认真组织好此项工作,通知兼职教授认真填写《蚌埠医学院兼职教授考核表》(见附件),系部审核后于1月13日前报人事处406办公室(电子版一并报送),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考核。
根据学校有关精神,今后由人事部门代表学校聘任的“兼职教授”将改称“特聘教授”,考核工作依照《蚌埠医学院特聘教授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特此通知。
附表:蚌埠医学院兼职教授考核表
蚌埠医学院人事处
二○一四年一月六日